循证医学的证据分级
现代西方医学经过几十年的迅猛发展,伴随着临床试验设计、医学统计学处理等领域的进步,已经大踏步的进入循证医学(Evidence-based medicine)时代。Sackett等人1996年在英国医学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给出了循证医学的定义:”循证医学严谨地,明确地,条例清晰地运用现有最佳的证据来为患者个体进行医疗决策”。
既然循证医学循的是证据,那么就涉及对医学证据的质量进行分级。根据维基百科循证医学英文条目中对证据质量的描述:”循证医学将不同类型的临床证据进行分类,并根据它们排除多种围绕医学研究的多种偏差的能力来进行排序。例如,治疗干预方面最强有力的证据由同质性患者群体中在相同医学条件下进行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提供(the strongest evidence for therapeutic interventions is provided by systematic review of randomized, double-blind, placebo-controlled trials involving a homogeneous patient population and medical condition)。与此相反,因为安慰剂效应、观察与个例报道内在偏差、难以界定谁是专家等因素的存在,患者证言、病例报导甚至是专家意见都很少具有 循证医学意义上的证明价值。
循证医学的证据质量分级有以下几种划分方法:
1. 美国预防医学工作组(U.S. Preventive Services Task Force)的分级方法,可以用于评价治疗或筛查的证据质量:
- I级证据:自至少一个设计良好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获得的证据;
- II-1级证据: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证据;
- II-2级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研究或病例对照研究(最好是多中心研究)的证据;
- II-3级证据:自多个带有或不带有干预的时间序列研究得出的证据。非对照试验中得出的差异极为明显的结果有时也可作为这一等级的证据;
- III级证据:来自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或专家委员会报告的权威意见。
英国的国家医疗保健服务部(National Health Service) 使用另外一套以字母标识的证据分级体系。上面的美国式分级体系仅适用于治疗获干预。而在评价诊断准确性、疾病自然史和预后等方面也需要多种研究提供证据。 为此牛津循证医学中心(Oxford Centre for Evidence-based Medicine)提出了另外一套证据评价体系,可用于预防、诊断、预后、治疗和危害研究等领域的研究评价:
- A级证据:具有一致性的、在不同群体中得到验证的随机对照临床研究、队列研究、全或无结论式研究、临床决策规则;
- B级证据:具有一致性的回顾性队列研究、前瞻性队列研究、生态性研究、结果研究、病例对照研究,或是A级证据的外推得出的结论;
- C级证据:病例序列研究或B级证据外推得出的结论;
- D级证据:没有关键性评价的专家意见,或是基于基础医学研究得出的证据。
总的来说,指导临床决策的证据质量是由临床数据的质量以及这些数据的临床”导向性”综合确定的。尽管上述证据分级系统之间有差异,但其目的相同:使临床研究信息的应用者明确哪些研究更有可能是最有效的。
此外,在临床指南和其他著述中,还有一套推荐评价体系,通过衡量医疗行为的风险与获益以及该操作基于何种证据等级来对医疗行为的医患沟通作出指导。以下是美国预防医学工作组(U.S. Preventive Services Task Force)的推荐评价标准:
- A级推荐:良好的科学证据提示该医疗行为带来的获益实质性地压倒其潜在的风险。临床医生应当对适用的患者告讨论该医疗行为;
- B级推荐:至少是尚可的证据提示该医疗行为带来的获益超过其潜在的风险。临床医生应对适用的患者讨论该医疗行为;
- C级推荐:至少是尚可的科学证据提示该医疗行为能提供益处,但获益与风险十分接近,无法进行一般性推荐。临床医生不需要提供此医疗行为,除非存在某些个体性考虑;
- D级推荐:至少是尚可的科学证据提示该医疗行为的潜在风险超过潜在获益;临床医生不应该向无症状的患者常规实施该医疗行为;
- I级推荐:该医疗行为缺少科学证据,或证据质量低下,或相互冲突,例如风险与获益无法衡量和评估。临床医生应当帮助患者理解该医疗行为存在的不确定性。